【研究生培养方案】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
2022-07-04 16:25:46 来源: 浏览:

一、学科简介

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材料与化工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材料工程、化学工程、能源化工等行业领域,具有产品研究与开发、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湖北文理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点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校级重点学科建立,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专业师资队伍,其中硕士生导师1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5人,45岁以下教师占比70%,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7%,拥有2个湖北省教育厅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拥有低维光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光电子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校企共建压敏电阻器研发中心、襄城区经济开发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等一系列优质科研平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为培养具有扎实宽广的材料与化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优秀的创新实践能力,能独立从事本领域相关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学位点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紧密对接鄂西北地区特别是襄阳市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化工等支柱产业,已在光电材料研究与开发、材料加工工程、环境化学工程、资源再利用工程等方向形成了鲜明特色和优势。

二、培养目标

硕士专业学位点为适应襄阳市及鄂西北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及化工行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专业特色和优势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全人格,在材料与化学工程领域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二)掌握材料与化学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在本行业领域某一方向具备独立承担产品研究与开发、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工程规划与管理的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熟练地查阅本领域的国内外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

三、领域方向

1. 材料工程领域

1)光电材料研究与开发;(2)材料加工工程。

2.化学工程领域

1)环境化学工程;(2)资源再利用工程。

四、培养方式

1. 双导师联合培养

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的方式。校内导师由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校外导师由学校聘任企业中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的制定、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校外导师协助校内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工程实践、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其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改造、试验研究和论文撰写等环节的指导工作。研究生入学后两周内,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录入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师应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引导他们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道路。

2. 课程学习、实践环节与学位论文并重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1)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应在第一、二学期完成。

2)实践环节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由一般实践和专业实践两个模块组成。鼓励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原则上不少于1年。

3)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与专业实践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 3 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6 年。按规定修满课程学分、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论文工作,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应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可在基础学制上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延长的学习时间不计入学制。提前完成所有规定学业,且在校学习时间达 2 年及以上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类。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另外,还须完成实践环节和研究环节(入学教育、学术活动、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实践环节和研究环节实行学分制。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攻读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必须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随同相关专业本科生修课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补修课程为非学位课程,不计学分。

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公共学位课学分不少于6分,专业基础课学分不少于6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不少于2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0分),实践环节6学分(一般实践不少于2学分,专业实践4学分),研究环节3学分。

 七、实践环节

1. 一般实践

一般实践包括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国内外研修、助管或助教。

1)社会实践:研究生可以通过赴企业实习、社会调查、支教、扶贫及其他志愿者服务等方式进行实践活动,提倡以小组或团队形式开展。研究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后,需撰写不少于 1000 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践过程概述及体会、感想等,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社会实践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应在报告上填写评语。研究生提交由实践单位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书面实践报告,学院审核通过后记 1 学分。

2)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各类学科竞赛是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研究生参加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活动并完成者,计1学分,由相应的组织者或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认定。

3)国内外研修:研究生在读期间通过各类项目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交流合作(国外访学时间应在1个月以上;国内访学时间应在3个月以上),或参加一次国内学术会议。学院审核通过后记 1 学分。

4)助管或助教:研究生通过担任助管或助教工作,强化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承担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管理部门的辅助管理、实验室管理、辅助导师教学等工作,不少于6个月,由导师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认定,计1学分。

2. 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采取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相关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研究的“产学研”实践训练培养方式。学生通过实践训练熟悉本行业相关工作流程和职业技术规范,培养研究生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实践环节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硕士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硕士专业实践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专业实践应在第二学年内完成,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提交专业实践报告,校内外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记 4 学分。

八、研究环节

1. 入学教育

研究生在入学后必须参加入学教育,深入了解校情、院情;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实验室环境与工作流程;参加导师双选会,制定个人培养方案。学校、学院、学科、实验室、导师对研究生加强学风与实验室安全教育。

2.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既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衡量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学位论文选题初步确定后,按专业学位方向统一进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向专家指导审核小组就选题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条件及相关领域目前国内外发展动态等作出汇报,专家指导审核小组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选题和开题报告通过后计1学分。

3. 中期考核

中期报告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及时对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和完善。研究生需于第5学期结束前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学院按专业学位方向组织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度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计1学分,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4. 学术活动

研究生必须参加本领域相关学科专题报告、学科前沿讲座、学术会议、研究生论坛等学术活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10 次以上学术活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 6 次以上学术活动。经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认定后计 1 学分。

九、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按《湖北文理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办理。为规范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湖北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办法》实施。

十、学位授予

本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附件:

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英文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学院

备注

公共学位课

00063001

英语

60

3

1

外国语学院

必选

00013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40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选

00013002

自然辩证法

20

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选

00113001

工程伦理(职业素养)

16

1

2

机械工程学院

必选

专业基础课

00073101

数值分析

32

2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至少

选1门

00073102

矩阵分析

32

2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08563101

专业英语与科技论文写作

16

1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必选

08563102

材料与化工现代研究方法

32

2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必选

08563103

材料与化工传输原理

32

2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必选

08563104

试验设计及最优化

32

2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必选

08563105

高等物理化学——原理与应用

32

2

1

化学工程学院

必选

08563106

高等反应工程

32

2

1

化学工程学院

必选

08563107

高等分离工程

32

2

2

化学工程学院

必选

公共选修课

00073901

数学建模

16

1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考查

00073902

随机过程

16

1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考试

00063901

英语六级技巧

32

2

1

外国语学院

考试

00053901

人文修养类课程

16

1

2

文学与传媒学院

考查

专业选修课

08563201

新能源材料与技术

32

2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63202

功能陶瓷材料

32

2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63203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32

2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63204

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32

2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63205

计算材料学

32

2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63206

材料科学前沿

16

1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63207

材料与化工安全工程

32

2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必选

08553213

生物质材料及产品工程

32

2

2

化学工程学院

必选

08553211

精细化学品技术与工程

32

2

2

化学工程学院

08563208

高等有机化学

32

2

1

化学工程学院

08553212

光催化原理

32

2

2

化学工程学院

08563209

储能材料与技术

32

2

2

化学工程学院

08563210

环境化学

32

2

1

化学工程学院

08563211

化工前沿技术

16

1

2

化学工程学院

补修课程

普通物理

同等学力补修

固体物理

同等学力补修

无机化学

同等学力补修

有机化学

同等学力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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