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工学院 通讯员 徐钰)为增强同学们的义务意识,端正入党动机,5月12日晚6:30,食品·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于N4-101教室开展了第二十九期党校党课第三讲。机械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超主讲,第二十九期党校全体学员参加。
本次党课,王超围绕“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深入展开。首先向同学们讲解了党员是什么、党员干什么、党员反对什么,随后引出党员的八大义务——学习的义务、工作的义务、奉献的义务、守纪的义务、组织的义务、治党的义务、宗旨的义务和道德的义务。王超通过举例让学员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党员的八大义务的具体内容和意义,并为学员们向党组织靠拢指明了方向。马克思曾说过,“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我们首先是一名学生,应当做好自己的本职,认真学习,同时还要踏踏实实做人,履行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义务,才有资格堂堂正正地行使我们的权利。
最后,王超教导学员们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真正地从思想上入党,并告诫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要学会自律,时刻用党员的八大义务来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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