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工学院 通讯员 李晓璐)为增强同学们对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认知,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11月9日晚上6点,食品·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于N4-409教室开展了第三十期党校党课第三讲。本次党课由机械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超主讲,第三十期党校全体学员参加。
本次党课,王超围绕“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深入展开。首先,王超向同学们全面讲解了党员是什么、党员干什么、党员反对什么,随后仔细讲述党员的八大义务——学习的义务、工作的义务、奉献的义务、守纪的义务、组织的义务、治党的义务、宗旨的义务和道德的义务。王超形象生动地将这八大义务比作成一把“钥匙”,其能够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紧接着,王超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对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有了更加全面而深刻的了解,为同学们向党组织更进一步迈进指明了努力的方向。马克思曾说“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作为一名新时代大学生,我们首先应当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积极履行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义务。
最后,王超教导同学们一定要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真正地从思想上入党,并告诫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学会自律,学会拼搏,时刻用党员的八大义务来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共产党员!
审核:刘向东